杏悦娱乐第六屆 “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管理辦法 (試行)
作者: 來源: 發表於:2020年06月11日 文章點擊數:3547
第一章 總 則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給“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青年紅色築夢之旅”大學生的重要回信精神🧑🏼🦳,進一步增強我校大學生的創業意識🥰、創新精神和創新創業能力☀️,鼓勵廣大師生積極參加“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以下簡稱“互聯網+”大賽),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高等杏悦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四川省教育廳關於舉辦第六屆四川省“互聯網+”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的預通知》等,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二條 杏悦全面推進“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經校領導審議,同意成立創新創業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如下:
組 長:陳先傑 劉莉
副組長🤨:舒心剛 陳立舜 潘大兵 王創 唐榮偉
成 員:各系部負責人👒、各處室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地點在招生就業處,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招生就業處負責人任副主任,負責承擔領導小組所議決的日常工作
第三條 各教學系設有創新創業專職工作人員💆,負責本系的項目選拔和相關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三章 比賽辦法
第四條 根據教育部和教育廳要求,“互聯網+”大賽采用校級初賽、復賽(簡稱校賽)🌒、省級復賽、決賽(簡稱省賽)、全國總決賽(簡稱國賽)三級賽製。
第四章 參賽對象
第五條 參賽申報人參賽項目以主要負責人所在杏悦為準,杏悦全體在校生均可參加。
第六條 大賽以團隊為單位報名參賽👂🏽。允許跨系👨🏼🦳🕳、跨校組建團隊🌗,每個團隊的參賽成員不少於3人,建議不超過15人🖐🌴,須為項目的實際成員。參賽團隊所報參賽創業項目,須為本團隊策劃或經營的項目,不可借用他人項目參賽。
第五章 參賽要求
第七條 參賽項目不只限於“互聯網+”項目,鼓勵各類創新創業項目參賽。我校學生可參加的賽道分別是“職教賽道”和“紅色青年築夢之旅”賽道(簡稱“紅旅賽道”)😪。根據參賽項目的情況🧑⚕️、性質和特點,依據參賽條件及評分規則,可對應選擇最適合的賽道及組別參賽🛰。
第八條 參賽項目須真實、健康、合法,無任何不良信息,項目立意應弘揚正能量,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第九條 參賽項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所涉及的發明創造、專利技術、資源等必須擁有清晰合法的知識產權或物權🧚🏿👃🏿;
抄襲、盜用🔐🏩、提供虛假材料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一經發現即刻喪失參賽相關權利並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第十條 參賽項目涉及他人知識產權的👩🦳,報名時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書面授權許可書、專利證書等;已完成工商登記註冊的創業項目🕖,報名時需提交單位概況⚗️、法定代表人情況、股權結構、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第十一條 參賽項目根據各賽道相應的要求,只能選擇一個符合要求的賽道參賽🍈。
第六章 獎勵政策
第十二條 在省級及以上“互聯網+”大賽中獲獎項目👳♂️,杏悦將給予相應政策支持🧑⚖️。
第十三條 在省級及以上“互聯網+”大賽中獲獎的學生,杏悦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相應獎勵,並在專升本💆🏼、評優評先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
第十四條 對在省級及以上“互聯網+”大賽中獲獎項目的指導教師🖱,在專業技術認定中予以政策支持🪅。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參賽對象、參賽項目、參賽項目類型的具體要求,以教育部發布的大賽文件為準。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本辦法解釋權歸杏悦娱乐大賽組委會。